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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市教育局202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發布時間:2022-09-23??18:12 來源:市教育局 瀏覽次數: 打印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2〕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2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桐鄉市申請認定資格:

(一)戶籍在桐鄉市內的社會人員;

(二)在桐鄉市辦理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

(三)符合浙江省認定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包括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居民),且在嘉興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

(四)在桐鄉市服役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申請條件

(一)學歷及技術資格要求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考試要求

屬于免試認定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應當通過就讀高校組織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其他申請人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須在規定有效期內)?!吨行W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

(三)普通話等級要求

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申請認定語文學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等級要求為二級甲等及以上)。

(四)身體條件

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參加當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達到合格。

(五)其他要求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機構

(一)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屬地管理。申請人應根據教師資格種類、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權限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條件,向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二)桐鄉市教育局受理認定桐鄉市范圍內的“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

(三)對于高中和中職類的教師資格申請,我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作為嘉興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下設的服務點,具體負責本市范圍內(本市戶籍或本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及符合“受理對象”(三)、(四)的在桐鄉的申請人)“高中”及“中職類”的教師資格認定的受理服務工作,認定機構仍是嘉興市教育局。

四、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網上申報:申請人員根據自己申請教師資格的類別,請于9月23日8:00至10月13日17: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根據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網上申請報名,提前或逾期都不能成功報名。其中認定機構的選擇,高中類別選擇 “嘉興市教育局”桐鄉服務點,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類別的選擇“桐鄉市教育局”。

(二)體格檢查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請自行下載體檢表(見附件1或附件2),貼上照片后,于11月1日至11月12日(節假日與周日除外)按體檢須知(見附件3)要求帶上身份證自行至桐鄉市中醫院體檢中心二樓進行體檢,非指定醫院的體檢結果無效。體檢結束后,需要有主檢醫生簽名及醫院蓋章并按醫院要求及時拿回體檢表。體檢不合格者或者體檢缺項者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三)現場確認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并完成網報者,請在11月17日、11月18日攜帶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未按時進行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1.確認時間

11月17日-18日上午8:30-11:00和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辦理。

2.確認地點

桐鄉市梧桐街道校場西路199號(桐鄉市教師進修學校9號樓3樓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未進行現場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3.現場確認隨帶材料

(1)戶口簿或居住證(在有效期內)、駐地部隊出具的現役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1式1份。

(2)體檢表(須貼好照片,并有指定體檢醫院蓋章)。

(3)與網上申報相同的彩色證件照1寸1張。

(4)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交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式1份。

(5)符合免試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申請人應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式1份。

(6)根據教政法函〔2019〕12號和浙教資中心〔2019〕1號文件精神,為貫徹落實減證便民、優化服務要求,網上申報時認定系統對學歷、考試、普通話等信息驗證通過的,無需攜帶相應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驗證比對不成功的信息,仍需提供相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免影響現場確認。

(四)審核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對申請者做出是否認定結論,并向認定通過者發放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證書發放

教師資格證書將通過郵寄EMS快遞給認定通過的申報者,申報者需填寫收件詳細地址,確保各項信息準確無誤,尤其保證郵寄地址能正常收件。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在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二)網報時必須嚴格按申報的教師資格種類、正確選擇認定省份、認定機構、認定范圍及相應的現場確認點。其中,申請認定“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及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請選擇“市級認定機構”;申請“初中”、“小學”和“幼兒園”請選擇相應的“縣級認定機構”。

(三)現場確認點選擇:桐鄉

(四)照片要求:申請人提供近三個月內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正面、免冠、無頭飾,無邊框。照片文件類型必須為JPG/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過200K(建議到照相館進行數碼拍照并儲存)。申請人在教師資格報名信息系統上傳照片和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必須一致。

(五)申請人必須在規定的網報日期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填報申請信息。網報后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到指定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辦理。

(六)填報信息必須準確,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申請人自負。申請人在申請認定中任何環節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附件:

 附件1: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docx

附件2:浙江省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docx

附件3:2022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健康體檢須知.docx

附件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2022年).docx

 

 

 

桐鄉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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